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3〕83号)文件要求,就我院教职员工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进行自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二、清理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来我校教职员工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和本单位已查处的论文不纳入自查范围。
三、清查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情况,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2.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3.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4.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5.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论文是否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29日)
学院成立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小组
组长:赵湘学
副组长:屠波
成员:宋力、从丽侠、钟赛、龙明盛、陈雅婧、郑先觉、龙凯、匡虹
秘书:杨燕
(二)学习宣传阶段(6月30日-7月2日)
采取会议或培训等方式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三)自查清理阶段(7月30日前)
自查清理工作为期2个月,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如下:
1、个人自查(6月30日至7月5日)
教职员工对照清查重点内容,对本人署名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其他参与作者的论文开展自查,填写《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注意:附件1的“编号”栏填教职工的工号)。
2、复核阶段(7月1日至7月6日)
系部落实专人对所属科研人员的《科研论文自查表》进行核查,填写《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重点审查自查论文数量是否全面、属实,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论文进行甄别。学院对科研人员的自查材料建档归档(按员工号顺序排列成册,与附件2的顺序对应),保存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3、学院复查整改提升阶段(7月14日前)
汇总全院教职工论文自查清理情况,形成并上报自查清理材料。以查促改,督促论文自查清理存在问题的教职工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对学院的科研诚信管理机构运行,科研诚信管理、科技伦理审查和涉及论文的发表审核、评价指标、版面费报销与奖励等制度规定及落实情况,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学术不端行为调查与处理等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4、工作情况报告(7月20日)。总结自查清理工作情况,对涉及的问题论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梳理并形成《工作情况报告》(附件3)
(四)调查处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对照自查清理情况,对清理发现所属科研人员的问题论文(署名为第一通讯作者),要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8883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21〕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学术和行政调查,组织填写《涉事论文调查表》(附件4),并提出论文处置、人员处理等意见。
五、有关工作要求
请全院教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
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附件:
1、科研论文自查表
2、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3、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3〕83号)
4、《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8883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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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